在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为保障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对考生专业素质、学术造诣、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责任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工作质量。
3、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建复试小组,成员由二级招生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及至少5名复试专家(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组成,每组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我院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包括远程笔试和远程面试)方式,远程笔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软件,远程面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
2、复试时间。远程面试时间为5月14日、15日8:00-18:00;远程笔试时间为5月16日10:00-11:30。
3、复试场地。独立的复试房间,可选择家中或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复试环境要简洁、光线充足不逆光、安静、无遮挡、无死角,网络信号稳定(建议有线连接网络)能满足远程复试的需求。
4、复试内容
(1)远程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英语听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为闭卷,题型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英语听力测试为闭卷,题型为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共20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能力。
(2)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口语考查)。
1)专业知识考查。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面试中采用现场抽题、现场答题的形式。
2)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经历以及人文素养等进行考查。采取问答形式,考官针对不同考生特点随机抽取问题,考生现场答题。
3)英语口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及英语表达的能力。考生随机从英语口语交流素材库中抽取口语素材,考官根据口语素材和考生本人情况进行英语交流。
远程面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专家当场独立评定分数,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3)导师的选择。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拟招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熟悉与自己拟研究方向一致的导师(导师介绍可在总院网站查询),博士导师优先录取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近期我院会统一向复试考生发送邮件采集导师选择意向,请考生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资格审核及系统测试
1、资格审核。我院前期已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资格审核相关工作会在复试前完成。
2、系统测试。
(1)系统测试时间:5月12日9:00开始(具体时间以考生所在考场开放时间为准)。
(2)系统测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3)系统测试流程:参加系统测试前,请考生下载最新Chrome浏览器,输入“云考场”考试网址(网址:https://125339-yck.cooda.cn/user/login/BJYSJSYJZY),选择本人复试院系所,通过本人手机短信验证码登陆到“云考场”系统,下载并按提示安装安卓手机移动客户端,在“身份认证”处上传本人签字的《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查看本人考场信息等待考场开放测试。考场开放后,进入候考区,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环境及网络,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解决。
五、复试工作流程
1、远程面试。
(1)考生须于面试当天8:00前登录“云考场”系统,调整好主机位和副机位的角度,桌面上只许放置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2)考生登陆系统后,可查看本人考场信息,等待考试时间开始,进入候考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阅读考试承诺书,候考官会依次查看考生准备情况,准备完成后等待主考官邀请进行面试。
(3)面试开始后,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或提问)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离开面试间。
(4)复试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而不能正常继续面试,须第一时间按系统“学院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候考官会开启应急考场,等待主考官邀请进行面试。
2、远程笔试。
(1)考生须于笔试当天9:30前登录腾讯会议平台,根据研招办提供的两个机位的会议号,分别加入主机位和副机位对应的会议,调整好主机位和副机位的角度,桌面上只许放置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2)开考前,监考官将通过“主机位”依次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是否“人证合一”,并检查每位考生考试环境是否合规。
(3)开考时,监考官将在主机位登录的腾讯会议上传试题,并在主机位解除所有人的静音,考生擅自设置静音的,按作弊处理。考生将试题答案按题号顺序写到A4纸上,务必在A4纸顶端写上“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座位,须始终保持在“双机位”画面中。
(4)考试时间到,全体停止作答并在10min内使用手机拍照,将所有试题答案拍照放到同一PDF文件中,并发送至研招办指定邮箱yzb@grinm.com。全程仍在“双机位”监控下完成,提交后将答案原件妥善保存,待录取之后上交至我院研招办。
(5)考试期间若出现网络掉线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监考官提出解决方案。
六、录取工作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复试,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于复试结束后,进行调档政审。
3、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4、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50%+复试成绩×50%,考生初试成绩折算公式为:(政治/100+英语/100+业务课1/150+业务课2/150)/4×100。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并审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5、破格复试。我院今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调剂工作
1、调剂信息公布。调剂信息已在考生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及时在我院官网公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我院会及时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生源需缺信息。
2、调剂原则。根据考生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在校表现及考生特长,结合我院专业特点择优确定调剂生。
3、调剂工作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八、身体健康体检
1、体检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报到时前往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不符合我院体检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会及时通过我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ete-n-pam.com。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研招办联系电话:010-82241856
举报和监督电话:010-8224197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若在复试中有违规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考生做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如私下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离开视频画面、出现作弊动作或将复试内容及题目以各种形式公开,或有干扰考场、考官或工作人员等行为,将一律视同作弊。
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