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现就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导师和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切实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准备2022年6月毕业、已选题而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在读博士生、硕士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本次中期考核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拟定并通知研究生。考核时间确定后通知研究生部,以便督促检查。
三、中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内容:重点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内容进行论证,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报情况。
2、考核方式:以PPT形式汇报+问题答辩+中期报告。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及要求
1、此次中期考核申请及最终材料审核归档等相关工作将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2、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要求成立由主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有关专家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专家人数至少为3名(对于硕士生)或5名(对于博士生),考核小组中须至少有一位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并设组长、秘书各一名。
中期考核前,由答辩秘书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部。
3、考核要求
(1)研究生导师和各二级培养单位朋辈导师要认真审查中期报告,确保满足学术规范要求。
(2)硕士生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博士生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要求思路清晰、创意突出,言简意赅。
(4)考核原始记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保管。
4、中期报告要求。内容包括:论文文献综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内容。报告格式:要求同学位论文,页眉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参考文献: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专业博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0篇;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60篇;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60篇,其中最近3-5年内的文献占一半以上,国外文献不少于10%。
5、考核流程
研究生必须于中期考核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自行打印纸质报告交朋辈导师审核学术规范。在学术规范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线下中期考核答辩。
在中期考核答辩后,研究生如需修改中期申请相关内容、上传中期报告修改稿(终稿)等,导师应在系统中驳回申请,待研究生修改完成并再次上传相关报告后,导师再次进行审核并填写评阅意见方为有效。
中期考核秘书应在答辩后,在系统中维护考核小组成员信息及中期考核成绩。
中期考核小组组长应在中期考核成绩维护后,在系统中填写考核小组总体评价。
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应在考核小组组长填写评价后,在系统中做出二级培养单位意见,并提交。
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 研究生部 施静敏 010-82241859
如有中期考核流程相关问题请咨询 研究生部 任传裕 010-8224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