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院长、党委副书记屠海令,党委副书记于卫东,副院长、党委委员张少明、熊柏青、黄松涛,院长助理宋月清、李彦利,党委委员、政工部主任任梅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首先由张少明副院长传达了国资委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的有关内容,包括胡锦涛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在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以及召开十七大的决定。本次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会议的主题,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抓紧贯彻落实。随后,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人民日报社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屠海令院长在发言中指出,作为党的十六大代表,参加了对六中全会决议的征求意见会,对报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报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求真务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如此突出的地位,反映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新体现,也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于我国处理国内、国际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建设互相依存、互相约束关系,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抓紧落实院的“十一五”规划,加强科技和产业建设,努力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建设和谐企业。屠院长强调,和谐是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以人为本,一切要为了人民,要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重点,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中央提出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仔细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和谐与不和谐的因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借助六中全会的有利东风,抓紧落实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几件大事,促进院的和谐稳定。
于卫东副书记在发言时简要分析了六中全会召开的历史背景,指出和谐社会建设对我院的党建工作、安全环保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要更加遵循发展规律,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构建以人为本、安全文明的和谐环境。
会上,中心组其他成员也纷纷发言,交流学习认识,并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畅谈了学习认识,对人事管理、创新型企业、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思路。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进我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