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5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向公司提供了其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目标
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 利用有研总院在工程化技术开发,人才队伍,高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与赣州市在有色金属科技创新,产业,企业,人才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赣州稀土, 钨等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利用与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有色金属分析测试等领域的发展,积极推动有研总院在赣州发挥总部经济功能,建设国家级区域性有色金属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和结算中心,引领带动赣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赣州市政府在赣州市南康区规划建设占地规模5平方公里的稀土,钨等有色金属产业园区,支持有研总院直接投资和招商引资,吸引央企和行业骨干企业入驻园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赣州打造有研总院(总部)稀土, 钨产业基地,同时将有研总院区域性的研发成果转化,分析,检测,检验中心总部结算平台放在赣州,并在赣州进行税收汇缴,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有色金属产业园区。赣州市政府支持有研总院获得矿产资源保障,并购整合上市平台。
(二)共同推动稀土,钨产业升级与资源开发利用。合作双方以资本为纽带,技术为支撑,资源为保障,共同推动赣州稀土,钨等有色金属产业的整合和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 赣州市政府支持有研总院以市场化方式,凭借资本和技术优势,参与赣州稀土产业整合,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投资赣州稀土,钨相关企业。
(三)共同促进稀土,钨等有色资源及相关产业的科技创新。整合赣州市和有研总院相关研发资源,引进相关知名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共同建设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基地。赣州市政府支持有研总院利用其在稀土,钨及相关产品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推进与国家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钨资源高效开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和部分重点稀土企业开展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赣州市稀土钨资源及相关产业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