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 号)及《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公开招标选择组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够提供相关咨询及培训等相关服务能力的机构前来投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二、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选择聘任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为规范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有研总院)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鉴证及服务作用,保障有研总院合法权益,现以招标的方式选择8-10家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组建有研总院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负责有研总院经营发展中的资产评估等事项。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二)具备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连续执业3年以上,且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三)在北京市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公司,并且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有规范健全的制度。
(四)熟悉有研总院所处行业及市场的特点,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具备较突出的某单项资产评估及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有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咨询服务资质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招标人不退还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现场)活动正式开始前,有研总院将按照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日期: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格式自行设置)及参与投标响应函等有关资料到有研总院财务部报名。报名及投标联系人:王慧,联系方式:电话:010-82241855, 1857,传 真:010-62055387 电子邮箱:wanghui@grinm.com 。
九、评标时间拟定于2012年5月21至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有研总院会议中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