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9年计划招收博士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3名。为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决定从2018年开始,调整“普通招考”博士生的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招考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申请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英语水平较高;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考生的学位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考生的学业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本科或硕士阶段来自国内外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2)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了SCI/EI收录论文一篇。
二、申请材料
1、博士生个人信息简表(报名后研招网自动生成);
2、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4、政治审查表;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承担项目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2019年我院博士生报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博士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址
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人)、网上下载《准考证》等。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报名程序
①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注册用户;
②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③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2)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①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③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2、材料寄送
考生下载打印本人《博士生个人信息简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1月10日前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图书馆楼309室,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招办,电话:010-82241856,邮政编码:100088。
3、材料审核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至少由3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审核成绩公开公示并通知考生。
4、综合考核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各项工作,并对综合考核结果负责。
(1)考核形式:英语笔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2)英语笔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至少由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考生10分钟的PPT汇报)。
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3月上中旬,综合考核实施细则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四、体检
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五、录取
对所有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六、联合培养
2019年我院计划与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对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学费全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基本奖学金(1800元/月)、助研津贴(不超过2500元/月),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定向就业博士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八、其他
1、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2、硕博连读选拔时间与申请考核一致,选拔方式参照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面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