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研总院党委下发通知,对全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进行修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转作风、促发展。
有研总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研究制定了8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具体措施》整合了有研总院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出台的制度和标准,删除了表述模糊的部分条款,力求更准确地反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使之对实际工作发挥更好的指导作用。
此次修订,以新制定的标准、制度为依据,对原有内容进行了明确。如对接待用餐问题,新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有研总院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有关标准进行。对差旅活动,新规定要求,出国(境)活动应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相关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国内出差业务的管理和标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内出差业务管理办法。新规定还特别提出责任落实方面的要求,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领导进行问责。